在校学习一年多后,却被校方告知无法获得学籍。近期,广西科技职业学院的多名学生反映遇到这一难题。他们曾收到《入学通知书》,在校学习生活,却在近期陆续被劝说退学。
据媒体报道,10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广西招生考试院表示,此前开展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已发现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和另一所职业院校涉嫌违规招生。他们将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及考生的报名和录取资格逐一核实,并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有被劝退学生告诉记者,招生人员曾对其说,入学后第一年为“跟读”“预科”,第二年参加高招考试后能获得学籍。目前校方要求学生退学,学校退还学费,各方还在协商。
学生被劝退:招生人员曾称第二年可获得学籍
李悦(化名)是贵州人,她的姐姐告诉记者,去年妹妹进入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护理专业就读,在今年10月初被劝退。
她表示,李悦高考分数为200多分,高考落榜后,经亲友介绍,联系上广西的招生老师,对方称其可到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就读,“手机上找到了老师的微信,把身份证号还有成绩都发给对方了。那个老师说可以到他们学校去读,随后就寄来了入学通知书。”
“当时口头承诺第四年拿毕业证,交三年学费。”她表示,当时招生人员称入学后第二年才有学籍,是“1+3”模式。入学后,妹妹被要求参加2024年的高招考试,“去考了,也考过了”。后来他们在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查到,妹妹被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护理专业录取。“既然能查到录取信息,为什么会没有学籍?”她提出疑问。
李悦姐姐也表示,她们了解到,妹妹实际毕业于贵州一所高中,但被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挂靠到广西科技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她提供的2024年高招考试登记表显示,其妹妹的毕业类别被填为“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校也没有说为什么把学籍挂靠在那边”。
该校学生小黄(化名)也面临相似情况。据她介绍,她是广西人,初中学历。招生人员此前告诉她,入学后需要在校就读三年,第一年为“跟读”,第二年通过考试能获得学籍,只是毕业证需晚一年——在第四年拿到。她曾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但后续未查到录取信息。国庆节前后,她被要求退学。
李悦姐姐和小黄均表示,已与当初的招生老师失去联系,不清楚对方身份。李悦姐姐表示,此前曾通过招生人员线上缴纳100元报名费。她提供的转账记录显示,转账对象为广西百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记者致电该公司多个公开号码,均无法接通。
学校涉嫌违规招生 校招生办称将退还学生学费
公开信息显示,广西科技职业学院为一所民办高校,成立登记于2010年,位于崇左市扶绥县。17日,该校招生办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多部门成立的调查专班正在该校调查,具体情况需咨询广西教育部门。
他表示,目前给受影响学生提供的方案为退学、退还学费,“没有学籍的都要清退,有中专学籍的,可以留在中专学习,学校免费辅导进行明年的升学,可以考到我们学校,也可以考去其他学校。”
另有媒体报道,广西招生考试院工作人员介绍,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在招生时违规操作:对外省学生宣传“1+3”学制,承诺学生读1年后,第二年再入学籍,实际是将他们的学籍违规挂靠到中职,再以“对口高招”方式招收进学校;对广西本省的学生,宣传“预科班”、跟读生模式,承诺让学生就读一年后可入学,实际是让学生多读一年后,以社会考生的身份参加高考,再招收进学校。前者属于违规招生,学生挂靠在中职的学籍作废,后者所谓的“跟读生”或“预科班”的学生则压根没有招收进来,受影响的学生有百余名。
中国执行信息网公示信息也显示,广西科技职业学院近年有多条被执行人信息,学校及法定代表人都被限制高消费。
公开报道显示,过去也有民办校招收“预科班”,被当地教育部门认定违规。2014年,厦门一所招“预科生”的民办校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打“擦边球”,并表示作为民办校,希望招更多生源。
多地教育部门曾发文通知,严禁民办高校未经批准以“预科班”名义招生。2014年山东省教育厅通知,严禁各高校未经批准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任何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体制外招生,不准对学生作出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承诺。2018年河北省教育厅曾明确提出,严禁省内民办高校以“计划外”“预科班”的名义招收学历教育学生,凡未经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得招入学校。
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新闻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关事宜正在核实调查,有进展将及时公布。教育厅工作人员还表示,无论是升大学还是大专,都需要通过正规考试,对于网络宣传的招生信息不能轻信。
李悦姐姐表示,她不同意退学方案,她们被告知只能退学回到贵州,以社会考生身份再次参加高考。她表示,妹妹已离开高中一年多,再参加高考恐怕难以适应。妹妹学籍被挂靠到中专,此前的高中学历也不知是否还留存,“学生进到学校时,这个(入学)途径学校难道不知道?”她提出疑问。
“如果不是这个学校,我可能已经在其他学校读书了。招生的人没有说清楚,不知道是违规招生。”小黄表示。
律师解读 受影响学生如何维权?
在本案中,学校面临哪些法律责任?学生该如何维权?
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曹竹平表示,受影响学生可通过民事诉讼、行政举报和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他表示,学校涉嫌合同欺诈。学生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还学费等,“由于学校的违规行为,学生在无学籍状态下学习一年或更长时间,校方应积极赔偿。例如学生如果需要重新高考,可要求赔偿复读费、培训费、考试报名费、住宿费等。”
此外,学校也涉嫌行政违法。曹竹平介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注册学生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身份分别注册学籍,不得以不同类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学生学籍;《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有权责令学校退还所收费用、没收违法所得,“由于本案涉及面广、人员众多,有关部门依法还有权责令学校停止招生,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他表示,广西招生考试院和教育厅对属地学校的招生和学籍管理负有日常监管职责,若发现违规招生行为,负有及时查处的法定职责。有学生反映,教育主管部门官网错误显示录取信息,使学生误以为被录取,进而造成了时间和金钱损失,学生可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行政举报,必要时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教育部门给予赔偿。
“属地教育部门也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能,积极协调处理因该事件失学学生的就学就业问题,例如根据当年高考分数协调进入适合的学校就读,并敦促有关违法学校先行退赔学生已缴纳的费用。”
他也表示,若招生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或承诺学籍,导致上百名学生利益受损,已涉嫌合同诈骗罪,公安机关应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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