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的安全行业猎头李芸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给奇安信董事长齐向东的一封“求饶信”,引起业内关注。信中,她自称因非法获取员工通讯录被奇安信报案,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因此请求奇安信的谅解,并打出感情牌,称是为养家糊口。
日前,李芸对记者表示,她从检察官处得知,警方从她的电脑和手机上取证到了约12000条“非法获取”的通讯录。她自称这是自己多年积累,其中有不少已经通过网络等正规渠道认识的,只是排除后恐怕也超过“5000条的犯罪线”。
对此,奇安信回应称,此事为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奇安信是受害公司之一。“据我们了解,犯罪嫌疑人李芸所述内容多处与事实严重不符,公安机关于2023年依法对其抓捕后办理了取保候审,目前此案已移交检察机关,案件细节需待宣判后才能予以披露。”
通讯录可谓是猎头行业的生命线,但其获取方式涉及是否合法的问题。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网络犯罪刑事业务部主任邓世运接受采访时指出,“非法获取”的边界在于方式,即未经允许或者授权而主动获取,例如盗取,跟有没有金钱利益交易没有必然关系。
日前,有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从内部人员获得通讯录是通行做法,对“非法”的边界不太清楚,但行业的个人信息合规近年一直在推进。
猎头自述:
获取奇安信员工联系方式后被报案
恐被追究刑责
李芸称,去年11月,上海闵行公安对其进行抓捕,并没收了她的电脑和手机。她之后被取保候审,原本以为“没事了”,但这一年中警察多次补充取证。
李芸自称,她早年在安全行业做人力,2022年开始自己单干,开设猎头工作室。2023年3月,她从奇安信杭州一名离职销售的钉钉上拍下了不到1000个奇安信员工的联系方式。这名销售也被审讯过,因为情节轻微无罪释放。过了半年,李芸的工作室开始大规模地添加这些人的微信,引起了其中一人的不满,此人后来报案。她在前述“求饶信”中称:“不是针对某信,加微信好友也不是为了马上挖人,只是增加人脉,让大家想跳槽的时候能找到我。”
李芸表示,她从检察官处得知,警方从她的电脑和手机上取证到约12000条“非法获取”的通讯录。近日,她得到检察官联系,得知公安已将案子移交检察院,检察院有可能对她进行起诉。鉴于她获取的通讯录数量并不多,社会危害性小,检察院要求她在当周之内获得报案人所在奇安信公司的谅解书。
李芸称,据检察官所说,12000条是拍下的通讯录照片和存储的Excel表格去重后的合计数字。她自己推算,其中为奇安信员工的不超过2000条,实际上涉及条数最多的是另外一家公司。但她自称未被要求获取该公司的谅解书。
据了解,李芸在安全圈小有名气,此前就发生过因“加人”导致的不愉快事件。李芸承认,那次她的确是通过一个听课微信群大批量加人,“撞上一位大佬”引起其不快,但她称自己其实很少这样做,因为效率较低。
“我不知道从熟悉的候选人那里要一些联系方式是犯罪行为,我以为只要是自用,没有买卖就没有问题。”李芸坚称没有意识到此事的法律后果。
垦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麻策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规定,对于非敏感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五千条以上即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记者注意到,《解释》第十条规定,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行为人系初犯,全部退赃,并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确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应当从宽处罚。
不过,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网络犯罪刑事业务部主任邓世运表示,合法经营的猎头、销售,出于拓展业务目的而非法购买、收受(非交换、盗取)普通信息的,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适用《解释》第六条,追诉标准不是五千条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而主要是获利五万元以上。
最高法在发布《解释》时也曾解读称,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从事广告推销等活动的情形较为普遍,为贯彻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专门针对此种情形设置入罪标准。
行业人士:
从内部人员获得通讯录是通行做法
信息合规近年一直在推进
猎头周女士(化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觉得李芸应该是“做得太过”,但她没有思考其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合规问题。她对于何为“非法”感到困惑:“我路边捡到一本通讯录,也算非法获取吗?”
对于这样的困惑,李芸也有。“我要是发一份通讯录给你,你接收了,就是犯罪了?”
另一名在中国香港工作的高端金融IT人才猎头告诉记者,如超出现有人脉范围,她所在的公司一般都是从脉脉、领英获取候选人信息并联系。
不过,在内地大部分行业,脉脉、领英的使用率还不够高。曾经做过猎头工作的刘女士说,从一些内部人员获得通讯录,是行业内通行的做法,她也曾做过,但每次也就一两百条。“如果我还在做猎头的话,我会感到惶恐。”
“五千、一万(的通讯录)在猎头行业是很常见的数字。”周女士说。不过,由于她做的是较为高端的岗位,需要精准,她和同事一般是通过介绍等非常正规的方式认识候选人。但她从整个行业角度指出,猎头是分行业的,李芸这样深耕一个赛道的猎头大量搭讪的做法在行业内“很正常”。
两人都认为,这样的案例动摇了行业基本的工作方式。“如果发现对别人有负面影响,还是应该收紧一下。但可以存少一点,还是要存嘛,不然挣不到钱。”刘女士说。
周女士还提到,由于从一些内部人员大批量获得通讯录的做法是新人常用的,合规要求也对他们来说更加“不友好”。
不过,两人都承认,行业的个人信息合规近年一直在推进,例如此前猎头买卖个人信息的大案曝光后,此前盛行的买卖通讯录成为行业禁忌。此例一出后,行业应该意识到风险,学习合规知识,不再采用曾经通行的违法做法。
案例:
曾有猎头非法获取1852万条个人信息
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个人信息保护趋严的形势下,猎头行业屡次被曝出相关刑事案件。
据媒体2019年报道,猎头孟某在猎头群聊中与他人交换求职者信息,非法获取了1852万条公民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同年,号称“中国最大的简历大数据公司”的巧达科技,据媒体报道被“一锅端”,后警方披露公司36人被批捕。
还是2019年,据媒体报道,广州警方“净网7号”专案中,“猎头搜”网站非法获取、存有大量公司企业内部通讯录和个人简历,并提供给用户下载,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130余人,查获公民信息2亿余条。
此外,2021年央视“3·15”晚会报道,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猎聘网等各大招聘平台都存在大量售卖个人简历信息的现象。据时代财经当时报道,一名小型猎头公司老板对此表示,这一行就是从倒卖、交换简历开始,从业者对相关行为是否合法的边界并不清楚。
律师说法:
“非法获取”的边界在于方式
与有无金钱利益交易没有必然关系
邓世运向记者表示,根据刑法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包括非法获取或非法出售、提供,仅就非法持有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这一行为本身,不能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不过,如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诈骗等犯罪的,可能会构成诈骗等其他犯罪。
那么获取信息的边界在哪?捡到一本通讯录也属于“非法获取”吗?
邓世运认为,“非法获取”的边界在于方式,即未经允许或者授权而主动获取,例如盗取,跟有没有金钱利益交易没有必然关系。“如捡到一本通讯录,这个行为不是主动去获取,当然不构成非法获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施行。邓世运指出,根据该法的规定,除了特定情形,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都应该取得个人同意。
那么,猎头行业如何注意刑事合规?
邓世运表示,在猎头行业中,list(通讯录)是猎头非常重要的资源,也是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最大风险源。互换list的现象在猎头行业不罕见,甚至一些网站也鼓励猎头上传自己的资源,再下载别人的资源。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入罪以来,猎头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涉案的案例屡次发生。
他提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首先要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办理相应备案,这样,猎头公司通过正当渠道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是合法的经营行为。
邓世运提示,不要擅自将持有的list非法出售、提供、互换,除非获得被收集者的同意。同时,批量获取通讯录、收集list的行为,由于通常是在没获得被收集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也是一种非法行为。
本文链接:http://knowith.com/news-1-7254.html一猎头称因非法获取上万条员工通讯录恐被追刑责,猎头行业如何信息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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