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贝勒大学向得克萨斯州联邦地方法院提交了一份诉状,指控波士顿大学在其学校商品、俱乐部体育活动和品牌指南中,未经授权使用“BU”字母连锁标识。
贝勒大学(Baylor University)与波士顿大学(Boston University)长期共用“BU”的缩写。在这起诉讼中,贝勒大学称,波士顿大学的校标与本校已获联邦注册的标识“基本雷同或极易混淆”,并要求法院永久禁止波士顿大学使用“BU”连锁标识,销毁所有带有该标识的商品、广告、标牌和包装,并负担相关诉讼费用。
目前,波士顿大学尚未回应此事。但案件在社交媒体上已掀起热议——令人意外的是,多数声音直指作为起诉方的贝勒大学。有网友直言:“怎么能够厚着脸皮起诉一所历史比你悠久的大学呢?”
这场校标之争背后,是贝勒大学过于霸道,还是确有冤屈?
诉讼焦点:BU连锁设计之争
8月8日,贝勒大学提交给联邦地方法院的诉状显示,其并不反对波士顿大学使用“BU”作为缩写,问题在于两个字母的风格化呈现——该校错误地使用了贝勒大学已经获得联邦注册的“特定连锁BU设计”标识。
据贝勒大学陈述,该校及其授权方自1912年起便开始使用这一连锁标识,且该设计早在20世纪80年代起已经通过多项联邦商标注册,适用于服装、教育服务及其他各类商品和服务。尤其在体育领域,已成为该校“最易识别的身份标识”。
“长期广泛的使用让这一标识积累了深厚商誉与公众认可度,消费者早已将其视为品质象征。”诉状中强调。
诉状由皮尔基·巴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温迪·拉森起草,还列举了该标识在体育方面的影响力:贝勒大学运动队近年在美国大学联盟锦标赛(NCAA)一级联赛中屡获殊荣,包括女子篮球(2005年、2012年和2019年)、男子篮球(2021年)和男子网球(2004年)等项目的冠军。
贝勒大学称,2018年已发现波士顿大学校园商店销售三款带有类似连锁式BU标识的帽子,曾于2018年、2021年两次要求对方停用。但波士顿大学“不仅拒绝停用,反而扩大使用范围”,将标识用于网站、俱乐部体育相关的服饰与装备上,如女子橄榄球、帆船、男子排球、自行车等。
“依据1946年的商标法,波士顿大学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及虚假产地标识。”贝勒大学在诉状中陈述,“若波士顿大学继续使用该标识,将对本校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为此,贝勒大学要求法院永久禁止波士顿大学使用连锁BU标识,销毁其所有带有该标识的商品、广告、标牌和包装,并负担相关诉讼费。诉讼还要求波士顿大学在30天内提交一份报告,详细说明其将如何遵守禁令。
对此,波士顿大学发言人科林?莱利表示,“该校不对未决或潜在法律问题置评”。
冲突并非首次,曲直众说纷纭
事实上,这并非两校首次因校标产生冲突。
时间回溯至1987年,贝勒大学就BU连锁设计发起商标申请时,就曾遭到波士顿大学反对。1988年,两校达成共存协议:使用学校的首字母来指代学校是很常见的,双方认可彼此需在各自机构中使用“BU”,若禁止两校在服务与产品中使用“BU”,将会对其造成重大损害。波士顿大学随后撤回了反对意见。
一些美媒报道显示,当时协议还明确,贝勒大学采用连锁式设计,波士顿大学则使用并排式设计。
如今,争议再起——两校标识均采用连锁式设计,唯一区别在于颜色:贝勒大学为绿色BU字母,波士顿大学为红色BU字母。这引发了此次诉讼。贝勒大学坚持,1988年的协议并未赋予波士顿大学使用连锁式设计的权利,对方仅有权使用基础“BU”首字母。
从校史来看,贝勒大学是美国得克萨斯州一所私立基督教大学,创立于1845年;波士顿大学1869年正式成立,但其源头可追溯至1839年在佛蒙特州创办的纽伯里圣经学院,历史更为悠久。
尽管波士顿大学尚未对诉讼公开回应,却挡不住社交媒体上的热议。支持、中立与反对声音交织,其中批评贝勒大学的声音尤为突出:
支持方:
“有趣的是,争议标识出现在橄榄球头盔上,这显然是贝勒最重要的运动。波士顿大学30年前就不再把橄榄球作为校队运动了,他们的主要运动是曲棍球。”
“这很有趣,因为我在波士顿大学工作时,2008年发布的品牌指南明确规定,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连锁BU。(我经常用这些指南,对这点印象很深)”
中立方:
“贝勒为这种特定连锁设计注册了商标,至少是出于某些目的。”
“这让我想起了路易斯安那州基督教大学和拉伯克基督教大学之间的类似争议。(两校的缩写都是LCU)”
反对方:
“贝勒的理由太牵强——叫BU的大学太多了,除非标识独一无二,否则很难胜诉。首字母在体育品牌中太常见,不该独占。”
“有啥好冲突的?波士顿大学的简称是BU,而贝勒大学的简称是Baylor。”
“看看下面的两个链接,不用猜你就知道哪个能把你带到贝勒大学的主页。”
“红黑颜色的BU,只会让我想到布拉德利大学或波士顿大学,从不会是贝勒。”
“波士顿大学成立于1839年。贝勒大学成立于1845年。”
“起诉历史比你久的学校,太离谱了!”
“无事生非。两校标识颜色分明(红vs绿),根本不会混淆。高等教育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我为自己是波士顿大学“猎犬”(校队昵称)自豪。”
“两所学校之前的和解协议似乎让贝勒的论点站不住脚。”
从高校排名来看,波士顿大学在美国2025年公布的全球最佳高校排名榜中位居第86位,而贝勒大学则位居第440位。这或许是美国网民声音“一边倒”的原因之一。
争议结果仍待揭晓
尽管网民争论不休,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结果仍有待观察。
分析人士指出,鉴于两校在校标问题上的长期纠葛,波士顿大学或已备好辩护策略。例如,主张其使用场景(俱乐部体育属学生活动)与贝勒大学(一级联赛体育,涉及巨额转播权与收入)不同;或辩称标识不会误导消费者。
事实上,美国多所大学均以“BU”为缩写,如距波士顿大学约一小时车程的布莱恩特大学,以及布拉德利大学、布雷瑙大学、贝拉明大学、布朗大学等,均拥有使用该缩写的权利。
也有观点认为,两校最终可能庭外和解,例如波士顿大学支付授权费获得使用许可。“高等教育应足够包容,容得下多所‘BU’高校,也该接纳不止一种连锁式‘BU’标识。”法律分析人士Michael McCann表示。
Heitner律师事务所则指出,此案凸显了大学体育对商标纠纷的放大作用——高校体育作为强大的品牌营销引擎,其影响力远超传统教育服务;当校队在国内外赛事中崭露头角时,商标争议也会愈发突出。
该事务所认为,这场诉讼不仅是两校间的纠纷,也是观察市场品牌挑战的窗口:即便如机构缩写这样的简单元素,也可能成为重要的知识产权资产。它也为商标持有者敲响警钟:需精准起草共存协议,尽早在相关领域注册商标,持续监控并维护商标权。
本文链接:http://knowith.com/news-3-3606.html校标“撞脸”?两高校打官司,网民认为原告“无事生非”
声明:本网页内容由互联网博主自发贡献,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天上不会到馅饼,请大家谨防诈骗!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