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
依据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5年北京市国家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的通知》(京继委办发〔2025〕2号)和《北京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获批202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级项目”)768项,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以下简称“市级项目”)1810项,朝阳区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以下简称“区级项目”)763项,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
2025年国家级项目具体名单可在中华医学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继续教育中心有关平台查询(网址:cmegsb.cma.org.cn;icme.chinacpd.cn)、市级项目具体名单可在“北京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查询(网址:http://bjcme.haoyisheng.com/beijing_project/login.jsp)、区级项目具体名单可在“北京区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查询(网址:http://bjqxcme.haoyisheng.com/bjqx_project/login.jsp)。各有关单位可上网查询,并以此作为管理部门核实国家级、市级、区级项目的依据。
二、项目举办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
凡获准举办国家级、市级、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应当按照“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开展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负主体责任。加强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费管理要求,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坚持公益性原则。远程机构要确保课件质量,严格规范过程管理,严禁视频课程随意拖拽、快进、多个课程同时学习、考核不规范和乱授学分等违规行为。
(二)做好项目监管
各项目单位须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授课教师等相关信息;项目举办过程须规范、守法,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质量,并规范发放学分证书;严禁以学术会议、论坛等形式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规模扩大,虚开、套开会议;严禁项目申办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将项目转包、分包;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继教办)和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项目举办情况进行督查,如违反有关规定,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项目执行要求
(一)凡在京举办的国家级、市级项目,须在项目举办2周前、举办当日登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督查系统”(网址:https://bjdc.bjicme.com),填报项目会前报备信息及项目系统内督查信息。国家级项目的申办单位还须在项目举办2周前登录“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cmegsb.cma.org.cn)完成系统内申报,准确填写举办时间、地点等信息,便于广大学院及时了解项目筹办情况。
在外地举办国家级、市级项目须向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主动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监管。
各项目申办单位须在国家级、市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首页的“下载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处下载模板,并按要求建立学员通讯录。
(二)朝阳区级项目:各项目申办单位要加强项目报备工作,须在项目举办5个工作日前将项目编号、办班通知、日程安排等相关资料报区继教办备案,邮箱:cyqygzx@bjchy.gov.cn。
区级项目于项目举办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举办项目的活动日程、学员通讯录、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等通过“北京区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bjqxcme.haoyisheng.com/bjqx_project/login.jsp)进行网上汇报,信息系统中填报的执行情况作为继续医学教育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市继教办将对学分授予全过程监督。对弄虚作假、乱授学分等违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的单位,视情节1-3年不予受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联系人:支雨昕联系电话:6544792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小区115号楼一层108室
本文链接:http://knowith.com/news-7-1373.html【公布】关于公布2025年国家级、北京市级、朝阳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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