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创新教育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根据《纲要》,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创新教育课程(以下简称“创新教育课程”)将分为3大类型。
创新教育课程是广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创新教育的重要载体,面向全体学生、依托所有学科、联结生活世界,构建多元开放育人体系,为学生持续性开展创新实践并成长为创新人才打下坚实基础。省级教育部门明确课程内容建设的基本原则、课程领域与专题方向。区域和学校在课程专题选择、更新与拓展等方面具有自主权。
课程目标重在突出发展学生的创新素养,课程内容强调创新知识学习与创新实践,课程实施注重创新学习方式与实现创意物化,课程评价主张基于创新素养发展的多元评价,课程管理强调创新课程体系与学习环境的构建。通过创新教育课程的学习,点燃每个学生深层次的求知欲和探索欲,充分激发每个学生的创新潜能,让学生更加主动地对创新产生浓厚兴趣,逐步形成开展创新活动所需的基础知识、关键能力、必备品格和正确价值观。
课程主要分为学科融合创新课程、创新素养通识课程、创新能力实践课程三种类型。其中,学科融合创新课程包括跨学科主题整合课程、学科项目式重组课程、学科应用型拓展课程三类;创新素养通识课程包括哲学类课程、方法类课程、思维类课程三类;创新能力实践课程包括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科技创新活动课程两类。据记者观察,创新教育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跨学科思维,探讨以项目式学习的设计思路,激发学生兴趣,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理工类能力等。
《纲要》明确,创新教育课程的实施主体是学校,要因校制宜、一校一策。学校可按照“规划-实施-评估”的路径进行更新迭代,保障创新教育课程的持续优化。创新教育课程评价强调突破传统标准化测试的局限,强化诊断和激励功能,更精准地促进学生创新素养个性发展。创新评价方式将主要采取强化数智赋能和融合学业水平测试两种方式。
文 | 记者 孙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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