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鱼记欧阳修的文言文原文赏析及翻译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中,大家都背过文言文,肯定对文言文很熟悉吧?文言文的特色是言文分离、行文简练。你知道的经典文言文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养鱼记欧阳修的文言文原文赏析及翻译,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养鱼记
宋代欧阳修
折檐之前有隙地,方四五丈,直对非非堂。修竹环绕荫映,未尝植物。因 以为池,不方不圆,任其地形;不 不筑,全其自然。纵锸以浚之,汲井以盈之。湛乎汪洋,晶乎清明。微风而波,无波而平。若星若月,精彩下入。予偃息其上,潜形于毫芒;循漪沿岸,渺然有江湖千里之想。斯足以舒忧隘而娱穷独也。
乃求渔者之罟,市数十鱼,童子养之乎其中。童子以为斗斛之水不能广其容,盖活其小者而弃其大者。怪而问之,且以是对。嗟乎,其童子无乃 昏而无识矣乎!予观巨鱼枯涸在旁,不得其所,而群小鱼游戏乎浅狭之间,有若自足焉,感之而作养鱼记。
译文
衙署回廊前的一块空地有四五丈见方,正对着非非堂。此处修竹环绕林荫遮蔽,没有栽种其他植物。我按照地形挖了一个池塘,既不方也不圆;没有用砖砌,也没有筑堤岸,完全保留了它自然的形态。我用锹把池塘挖深,打井水把它灌满。池塘清澈见底,波光荡漾,微风一吹便泛起波纹,风一停便水平如镜。星与月映在水中,光亮直透塘底。我在塘边休息时,水中的影像纤毫毕现;绕着水池散步,仿佛徜徉在浩荡的江湖之间。这足以让人抒发内心的忧郁不畅,安慰我这个困窘寡助的人。
我于是请渔人撒网捕鱼,从他那里买了几十条活鱼,叫书童把它们放养在池塘中。书童认为池水太少不能增大容量,于是只把小鱼放养在内,而丢弃大鱼。我感到很奇怪,问他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他把自己的想法讲给我听。可叹啊,这个书童怎么如此糊涂而无知!我看见大鱼丢在一边干渴,得不到安身之处,而那群小鱼却在那又浅又窄的池塘中嬉戏,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我感触很深,于是写了这篇《养鱼记》。
注释
折檐:屋檐下的回廊。隙地:空地。
方:方圆,大小。
非非堂:欧阳修在洛阳时所建,命名为“非非堂”。
植物:这里用作动词,是种植植物的意思。
(wū):地势低的地方。这里名词用作动词,是挖掘的意思。
(zhòu):砌墙。
锸(chā):铁锹。浚(jùn):疏通。
清明:清澈、明亮的样子。
偃息:休息。毫芒:微小的东西。
循:沿着。
舒:舒展。忧隘:忧愁和郁闷。穷独:困乏无助的样子。
罟(gǔ):渔网。
活:形容词用作动词,使.....活着。
怪:认为....奇怪。
无乃:难道不是。 (yín)昏:糊涂昏庸。
观:观察。
自足:悠然自得的样子。
创作背景
《养鱼记》大约创作于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是年欧阳修二十六岁,在洛阳任西京留守推官。当时正逢章献太后垂帘听政,很多正直之士无法得到重用,欧阳修便是其中一员。在这种背景下,他通过此文道出了对当时社会的忧虑。
赏析
这是一篇非常精彩的短文,作者以小见大,通过小鱼“若自足”,而巨鱼“不得其所”的境况,影射了当世君子“曾不能一日安之于朝堂之上”,而小人却“嚣嚣于廊庙”的现象。
文章分为两段,第一段记自己挖池“以舒忧隘而娱穷独”的事。作者以细致的笔触描绘了做池的经过和池水的清明之状,以及给自己带来的恬然自适的情趣。既不提养鱼之事,也不言他事,仿佛浑然不晓世事之状。然而最后一句“舒忧隘而娱穷独”却隐隐透出了作者志怀高远而不得伸展的心理。
转入第二段,作者开始提及养鱼之事。然而作者似乎并不意在养鱼,而是极为轻描淡写地以两句话便述完此事。转而借童子之口道出一个可怕的现实:“以斗斛之水不能广其容,盖活其小者而弃其大者。”以简练的话语点出文章的主旨,而后戛然而止。
整篇文章含而不露,叙而不议,似乎是“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其实体现了欧公一贯的淳厚文风。以饱满的笔法叙写文章的次要部分,作为铺垫,以凝练的笔法点触主旨,点到即止,不再生发议论。
欧阳修
欧阳修(1007年8月1日-1072年9月22日),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汉族,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绵阳),籍贯吉州庐陵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欧阳修于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以进士及第,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死后累赠太师、楚国公,谥号“文忠”,故世称欧阳文忠公。
生平事迹
欧阳修四岁丧父,随叔父在现湖北随州长大,幼年家贫无资,母亲郑氏用芦苇在沙地上写字、画画,还教他识字。
仁宗天圣八年(公元1030年)中进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阳)留守推官,与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互相切磋诗文。
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编修崇文总目,后知谏院。
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任右正言、知制诰。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提出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
景 元年(公元1034年),召试学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馆阁校勘。三年,范仲淹上章批评时政,被贬饶州。欧阳修为他辩护,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
至和元年(1054)八月回朝,先后任翰林学士、史馆修撰等职。与宋祁同修《新唐书》,又自修《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
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有所批评,且未执行。三年,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此年改号“六一居士”。四年六月,以太子少师的身份致仕。居颍州(今安徽省阜阳市)。
神宗熙宁五年闰七月二十三日(公元1072年9月22日),欧阳修卒于颍州,谥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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