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持续提升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与质量,尤其是进一步扩大绿色电力在各领域中的替代应用,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充分结合本地区实际条件,研究制定了《大兴区2025年促进企业用户绿电应用奖励措施》,对本地区企业用户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绿色电力消纳应用给于政策性支持。
一、政策的制定背景
“十四五”期间国家对绿电应用持续保持高度重视,连续出台推进绿色电力消费、扩大绿色电力应用、促进绿电市场化交易等方面的指导性政策文件。2022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进绿色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跨国公司及产业链企业、外向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购买和使用绿电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在绿色电力消费方面发挥先行带头作用,高能耗企业要切实增加绿电消费。202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完善绿色能源消费机制,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产品相关政策。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其中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鼓励能源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
北京市也对绿电应用给予高度关注,持续完善本市绿色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体系,不断完善市场用户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路径和机制,有效推动全市绿色电力消纳规模与水平显著提升。
在此背景下,大兴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促进市场用户积极开展绿电交易、实现绿电消纳的奖励政策,符合国家与北京市推进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上位政策导向,并将进一步发挥绿色电力助力地区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的优势作用。
二、政策的主要考虑
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当前用户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获取绿电对用能成本的影响,通过对本地区市场化用户自主开展的绿电交易和电量消纳行为予以政策性奖励,形成鼓励绿色用能的良性社会氛围,引领和带动全社会积极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政策支持对象
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大兴区产业规划布局,并在大兴区开展绿电交易、申购绿色电力的合法经营者。
(二)主要支持措施
对于成功购买并使用绿色电力、促进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经营者给予资金奖励,并按照结算绿电量,给予每度电0.01元的奖励。同时,受奖励对象自然年度的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绿电奖励范围
2025年自然年度内,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开展绿电交易,并在大兴区内完成实际消纳的绿电电量。
本文链接:http://knowith.com/news-7-1087.html【解读】大兴区2025年促进企业用户绿电应用奖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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