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品种审定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采取针对性硬措施,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严格监管品种试验,严把品种审定关口,严防同质化修饰性育种,坚决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快突破性新品种培育推广,我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决定开展加强品种全链条管理专项行动,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力争用3年时间在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现将《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农业农村部
2025年5月16日
关于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严格监管品种试验,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试验资格,严把品种审定关口,提高审定标准,对来源不清数据不真实的一律不予审定,严防同质化修饰性育种,坚决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实质性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加快培育突破性新品种,强化重大品种示范推广,持续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快种质资源改良利用
(一)收集引进种质资源。常态化收集种质资源,加快第三次普查收集资源编目入库。加快引进高油高产大豆、耐密抗病抗逆玉米、优质专用抗病小麦、糖料、特色设施蔬菜以及热带作物等资源,丰富育种研发种质资源基础。
(二)推进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建设高通量资源鉴定平台,以大豆、玉米、水稻、小麦、油菜和花生为重点,部省协同开展种质资源基因型和三年多点表型鉴定,2025年底前完成库存大豆、玉米资源精准鉴定,加快推进水稻、小麦、油菜、花生等作物资源鉴定,挖掘一批优异种质和基因资源。
(三)实施种质资源改良计划。深入推进玉米种质资源改良计划,范围由东华北、黄淮海产区拓展到西南、西北主产区,研究启动大豆、油菜等作物种质资源改良计划,加快创制一批目标性状突出、遗传背景清晰的优异新种质。
(四)加强种质资源交流共享。建成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以优势科研单位和育种企业为重点,健全资源分类管理和共享利用机制,发布可供利用资源目录,加大种质资源公益性分发力度,更好服务育种创新。
二、深入推进育种创新攻关
(五)加快选育突破性新品种。统筹推进农业重大科技项目,持续开展育种联合攻关,聚焦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和产业急需,加快突破性优良品种选育。优化科研育种成果评价机制,完善项目验收管理措施,突出品种原创性、创新性、实用性考核。
(六)促进科研与产业紧密衔接。研究制定重大突破性品种研发推广衔接专项工作方案,优化科技攻关产出标志性成果推广措施,建立科技成果与产业应用无缝对接机制。实施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将大面积单产提升中表现突出的苗头性品种纳入支持范围,加快品种更新换代。
三、严格品种试验监管
(七)推进自主试验常态化整治。加大绿色通道、联合体和特殊类型品种试验及DUS(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自主测试检查力度,采取田间考察、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核查试验实施质量、规范性和数据真实性等,从严查处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通报处理结果。对违规情节严重的试验主体,一律取消其涉及生态区3年品种试验和审定资格。
(八)严格参试品种资质审核。加强品种参试条件审核把关,严查品种选育报告和DNA指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对来源不清、育种过程不详的品种一律不安排试验。同步提高绿色通道、联合体和特殊类型试验品种参试要求。
(九)提高自主试验主体资质要求。严格审查绿色通道、联合体和特殊类型品种试验以及DUS自主测试主体资质,不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一律不得开展自主试验。压实自主试验牵头单位主体责任,成员单位违规的,与牵头单位一并纳入农业科研诚信档案。
(十)完善品种试验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品种试验管理办法,完善DUS自主测试管理规定,从试验主体资质、申请受理、组织实施、结果评价和监督管理等环节强化品种试验全过程管理,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四、严把品种审定关口
(十一)严格品种来源核查。完善品种审定申请受理规范,加强品种选育报告真实性审查,品种申请审定前应提交亲本DNA指纹,确保品种名称、亲本来源、选育单位等信息真实准确。对来源不清、育种过程不详的一律不予审定,对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依法查处并通报。
(十二)优化品种试验方案。围绕大面积单产提升需求,完善国家和省级审定品种试验方案,分区域逐步提高玉米、大豆等作物品种试验种植密度,优化试验小区面积、株行数和栽培技术等田间设计,强化病虫害、抗逆性等鉴定指标要求,适时更新对照品种。
(十三)完善品种审定标准。突出生产需求导向,修订完善国家级和省级品种审定标准,合理设定品种产量、品质、DNA指纹位点差异性指标等要求,提高耐高低温、病虫害等抗性要求。
(十四)健全部省协同审定管理机制。强化省级品种审定监督指导,保持国家和省级品种审定标准紧密衔接,做到国家与省级品种试验审定一把尺、一盘棋。规范同一适宜生态区省际审查尺度和品种试验要求,严格引种备案管理,严防同质化修饰性品种跨省引种。
五、健全品种跟踪评价和撤销退出机制
(十五)开展品种展示评价。依托国家和省级品种展示示范平台,分作物、分区域开展品种展示,做好品种跟踪评价,及时筛选出苗头性优良品种,发现品种存在的生产风险。
(十六)加强优良品种推介。定期编制印发国家优良品种推广目录,分类遴选一批骨干型、成长型、苗头型和特专型优良品种,同步推介当年农作物主导品种。指导各地立足实际发布一批优良品种,举办看禾选种和现场观摩活动,指导农民科学选种用种。
(十七)加大品种撤销退出力度。制定品种撤销退出规范,全面梳理品种审定和推广应用情况,以存在明显缺陷或生产风险、审定10年以上没有推广面积的品种为重点,依法撤销品种,让品种审定“有进有出”成为常态。
六、加强品种知识产权保护
(十八)贯彻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加快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和复审规定等配套规章。开展条例进企业、进院校、进展会、进基地活动,做好普法宣传解读,营造保护种业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十九)加快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发布首批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目录,明确实施作物范围。制定实质性派生品种判定指南,分作物研制完善鉴定技术标准,确定一批鉴定机构,组建咨询专家库,强化技术支撑。
(二十)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加快实施以“一品种、一名称、一标样、一指纹”为核心的品种“身份证”制度,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重拳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定期公开通报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治,全面净化种业市场,营造保护创新、激励创新良好环境。
七、强化组织保障
农业农村部从2025年起开展加强品种全链条管理专项行动,强化部省联动、部门协同,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并将专项行动实施情况作为种业振兴任务落实重要内容,推动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范围,力争用3年时间在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品种管理和推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清单化闭环化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指导科研单位和种子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做到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尊重原始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引导种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和信用评价,共同营造公平竞争、保护创新的良好种业生态。
本文链接:http://knowith.com/news-7-1872.html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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